各位潜在供应商: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的启东市客运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进行市场询价(备注:本次仅为招标前的市场询价,非正式招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2024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2025年全省运输服务座谈会明确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将推动省政府出台我省新一轮公交优先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推动城市各交通方式协同发展、优化运输装备、基础设施和服务方式,提升便利化出行和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在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上再发力、再升级。为切实推进启东市客运行业基础设施更完善、客运服务更优质、行业发展更智慧绿色、行业治理更有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客运出行服务体系。基于以上背景,需启动《启东市客运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年限与范围
规划年限:规划基年为2025年,期限为2025-2030年。
规划范围:结合发展需求和存在问题分析,紧扣启东经济社会现代化的特征和发展要求,制定“十五五”期间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包括城乡公交场站布局规划、省际毗邻公交和启东西站等重点地区公交规划研究。
(三)规划内容
1.“十四五”客运行业发展回顾与评价
全面评估启东市“十四五”时期客运行业的城乡公交和出租汽车的发展成效,总结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成因。特别是要突出从支撑上位重大战略决策、服务启东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出行的角度,总结启东市城乡公交和出租汽车的发展阶段和水平。
2.“十五五”客运行业发展形势与需求
深入分析“十四五”以来国内外宏观形势及重大的外部环境变化,对“十五五”客运行业的发展形势和环境进行分析,梳理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定位对客运行业建设的要求。基于对城市经济、社会、产业、空间、环境等发展趋势的综合判断,研判“十五五”期间客运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及关键特征。
3.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通过对标先进地区客运行业发展水平,分析国家战略、省、市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对客运行业发展的要求,明确“十五五”时期客运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体系等。
4.重点任务
结合发展需求和存在问题分析,紧扣启东经济社会现代化的特征和发展要求,制定“十五五”期间客运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初步认为,启东市客运行业的任务体系可以归纳为“两大体系”和“两个重点”。“两大体系”包括城乡公交的线网、场站、车辆、公交优先、智慧公交、运营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网约车合规率、巡游车改革、巡网融合等方面主要任务;“两个重点”包括城乡公交场站布局规划、省际毗邻公交和启东西站等重点地区公交规划研究,对“两个重点”的初步认识如下。
(1)城乡公交场站布局规划
公交场站是公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公交服务水平的提升,更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动公交行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十四五”期间,启东市虽然已创成省级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城乡公交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幸福感不断提高。但随着城乡公交线网的不断延伸覆盖,公交场站布局不合理、场站面积不足、场站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逐渐浮现,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公交系统的顺畅运行和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导致公交运营线路发展不均衡,进而影响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因此,需要对启东市城乡公交场站的布局规划进行重点研究,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和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要求,制定出有重点、有计划和有步骤的建设方案,建立城乡公交场站用地的整体协调机制,以确保场站既能满足当前的运营需求,又能为未来的发展预留空间,落实“公交优先”的政策导向,为公交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省际毗邻地区和启东西站等重点地区公交线网运营管理研究
启东作为长三角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在融入上海乃至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长三角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沪崇启地区交往日趋密切,并且随着上海地铁 22 号线的建成通车(预计 2026 年底),崇明岛与上海市区的距离大大拉近,启东应抓住此次机会,做好与崇明岛和地铁线路的有效衔接,更好服务沪崇启地区的跨区域联系。同时,在“十五五”期间,北沿江高铁站点启东西站将要建成,启东西站位于北新镇境内、城区西侧,该站的设立标志着启东进入“高铁时代”,对于推进启东跨江融合发展,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交通走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进一步构建便民惠民、可持续发展的市内和市外重点地区的一体化公交体系,更好地促进沪崇启地区和启东西站片区的公交客运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有必要重点研究省际毗邻公交和启东西站公交线网布局和运营管理。
5.保障措施
对照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启东市客运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配套设施保障、规划衔接保障等。
(四)工作成果
1.《启东市客运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文本;
2.《启东市客运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PPT;
3.《启东市客运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相关汇编材料及会议材料。
(五)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1.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设计需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省级、市级主管单位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3.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成交单位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实际要求。
二、报价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公路专业)。
三、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于2025年5月9日17:30前,需将市场询价表及营业执照、单位咨询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ntdz9192@126.com,联系人:陆女士,联系方式:0513-83302829 。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包括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等,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拟付款方式:完成规划评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的80%,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后支付合同余款。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