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卫生健康委拟对办公区域室内绿化摆花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绿化租摆服务内容
公共卫生大楼1层大厅,11、12、13、14、15层楼道,部分办公室、会议室绿化布置、养护和管理。其中大盆不少于50盆,小盆不少于100盆。
二、绿化养护标准及要求
1.苗木花卉品质、规格及数量满足要求。
2.植物长势良好,株型健康,无枯枝黄叶,无残留枝叶。
3.盆景摆放有序,季季更换,常新常绿,适时调整。
4.叶面、盆托、盆身清洁,无积灰、无破损。
5.作业时不影响办公和会议活动,作业后场地清理整洁,无污水外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需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供方工作。
2.按约定要求支付供方绿化租摆服务费。
3.负责验收供方提供的绿化盆景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
4.发现不合要求之处,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5.负责协调处理非供方原因产生的各种矛盾。
(二)供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需方要求,及时组织实施楼内绿化摆放、养护和管理。
2.接受需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需方验收不合要求之处,及时进行整改。
3.保证管理到位,配备专职人员做好养护,有情况随叫随到。
4.所用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文明作业。不翻看办公室资料,不搬动办公室内东西,如有违反,实行200-1000元经济处罚。
5.加强安全工作,苗木花盆轻搬轻放,不损坏地板、石材,不撞击门窗、墙壁,如有损坏,一经核实,应予赔偿。
6.供方人员因养护发生的意外由供方自行负责。
7.供方指派的养护人员应当与供方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养护人员,直至需方满意为止。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需方对供方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的服务期限顺延一年,顺延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服务费限价及履约保证金
1.服务费限价为每年1.8万元,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付30%,服务期满后付清余款。
2.履约保证金2000元,在服务期满后,不再继续服务时一次性付清。
六、投标地点及时间
有意向参与服务的供应方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3点前到启东市公共卫生大楼1203室提交投标报价材料。(提交的投标报价材料需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单,经盖章后密封提交,在密封处需签字或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满3家服务供应方提交报价的,在需方指定地点统一公开拆封,如不满3家服务供应方则视为流标,择期进行二次报价。)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